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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作者:佚名

  

  按照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水规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18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水规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水规院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要和长期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研讨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入研究、透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反思和追溯工作开展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全面强化规矩意识,坚决做到“事要处理”“责要追究”“长效机制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及“三张清单”,层层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聚焦方面15个问题50项任务,已完成44项,未完成6项,整改完成率88%,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强工作机构。水规院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端严肃的政治任务,于12月19日成立了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罗健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整改统筹协调督办,办公室成员为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力保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稳步推进。二是迅速安排部署。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等,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细致梳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迅速达成了整改共识。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问责制”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四是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29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透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厅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凝聚整改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院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院长罗健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巡察反馈会后即刻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讨会,定期研究和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做到亲自抓、抓到位,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召开院长专题会,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对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深刻到位的调查研究与审核,同时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过程跟进本部门整改任务,以巡察提出的问题为“原点”,以点带面查同类问题、顺藤摸瓜找衍生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既治表象、又铲根子的整改措施,按计划全力落实,并定期向院党委报告整改进度情况,同时以院内控管理工作为有力抓手,助推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二是精准分解任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聚焦方面15个问题50项任务,细化制定了108项整改措施,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7名牵头领导、11个责任部门、具体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有序推进。三是形成整改方案。院党委经过全面汇总和研究,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并印发《落实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步骤、组织保障和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四是建立整改台账。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任务清单和整改时限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压茬推进、对账销号,严格落实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院党委坚持全程实时跟进、全面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部门重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院纪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将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融入日常监督工作,把巡察整改监督与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相结合,对技术审查、招投标、选人用人、党风廉政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建立具体详实的监督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院党委、院纪委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合力监督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没有敷衍塞责现象发生。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 针对巡察反馈“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论武装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广度不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不到位”问题。

  (1)学习内容比较单一,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学习不够。理论学习氛围不浓厚,大多限于规定动作和面上学习,结合水利规划研究单位实际创新形式的学习较少,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理解掌握不透彻。特别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学习不到位、不深入。如: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发现,水规院党委未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重要理论的系统学习。

  整改进度:一是坚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学,2024年1月4日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再次进行系统学习,2024年以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5次。二是院属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部理论学习会,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行研讨交流,院党委对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三是院党委于年初按照年度党费预算,制定了2024年5-6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培训方案,并已于5月上旬组织实施完成。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学用结合不紧密,用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推进工作存在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和厅党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不够有力,没有深入联系工作实际加以运用,没有真正做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如:近3年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记录显示,组织理论学习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泛泛而读”,结合水利规划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和抓好贯彻落实不够。

  整改进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忠实践行厅党组“3226”总体工作思路,用党建理论指导业务工作实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研讨,2024年召开5次院长专题会,班子成员结合厅重点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派出20余人参与国债水利项目推进工作,扎实推进11条江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开展技术审查100余项等工作,将党的创新理论切实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如:未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专题研讨的相关记录。

  整改进度:院党委聚焦主题教育相关要求,以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持续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于2024年1月4日和1月17日开展了2次专题研讨,切实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党委委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主题教育学习成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 针对巡察反馈“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对上级决策部署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在推动落实上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开拓意识不强”问题。

  (4)履行水利规划主责主业不到位。如:水规院主要职能是为厅提供水利规划等技术支撑工作,但其在编制2021年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2022年省流域防洪规划等项目时,却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

  整改进度:一是院规划与水资源研究所成立了规划学习小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重点结合规划工作加强40岁以下人员的学习培养,每月学习活动不少于4次,着力锻造我院水利规划核心竞争力,切实按照为厅提供水利技术支撑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规划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履行核心职能。二是依据厅人才引进要求,拟定2024年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拟公招20名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明确2024年规划重点工作,制定防洪规划修编工作计划,按照厅协同工作机制,新设立3个部门,对7个部门进行了更名,进一步优化院内部工作部门设置和运转流程,在推动过程中加强人力调配和保障力度。

  完成情况:第一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5)主动谋划意识不强,依托自身优势助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措施乏力。聚焦四川水利“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的工作目标,水规院没有制定相应的可操作计划和方案。截至目前,未见水规院制定本单位“十四五”规划。

  整改进度:2024年3月1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发展规划报告编制工作讨论会,梳理重点工作及发展方向,进一步确定院中心工作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思考发展举措。2024年6月5日,召开院长专题会,专题讨论发展规划报告,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成《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下一步拟报院党委审议。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 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刻,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如:近3年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中均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主要内容均纳入2023年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委全体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二是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在第四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各党支部书记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作为测评重要依据。三是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督导台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未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如:未见2021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未形成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工作机制。

  整改进度:一是院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系统梳理新时期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重点,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修订《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并正式印发。二是根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厅直属单位)》相关要求,制定《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下发至各党支部、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风险防控,强化正能量宣传力度,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8)舆情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梳理舆情风险点,未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快速应对机制。如:近3年未梳理可能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舆情风险点,未建立完善重大突发敏感事件舆论线上线下一体化快速应对机制。

  整改进度:一是自2024年1月起,每月梳理院舆情风险点,建立并定时更新信访突出问题管理台账,定期向厅报送。二是2024年1月31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制定《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信访涉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正式印发。三是2月23日,由分管院领导组织院信访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院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部署会,梳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的原则、方式方法等,确定了轮值、保密等相关要求及处罚制度,同时制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现已完成《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法务初审,待厅机关出台领导接访制度后对照调整,再提交院党委审议。目前院领导已根据院领导接访排班表(试用)开展定期接访。四是院党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制定《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重大突发敏感事件舆情线上线下一体化快速应对处置机制》,修订《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舆情会商处置方案》《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并正式印发,不断提高舆情应对效率,为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完成情况: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如:水规院近3年党委会记录显示,水规院党委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较少,仅有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未见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谈心谈话记录,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如:抽查近3年支部手册记录,未见班子成员召集联系党支部负责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指导督促不够。

  整改进度:一是院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2月5日召开全院干部大会,院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院纪委书记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约谈。二是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前,在年度重点任务安排中均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联系党支部已完成第一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及有效的教育引导。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缺失。如:近3年水规院纪委《工作台账》《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显示,水规院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纪委委员选举工作,导致纪委委员缺失,履行监督责任主要是以会议传达和制发文件形式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进度:一是规范有序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24年1月24日印发《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初步建立了技术审查廉政承诺书台账、技术审查现场监督台账、协助厅机关纪委监督相关台账、招标现场监督台账、选人用人监督台账、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台账、其他监督台账等日常监督工作台账,并确定专人负责。四是2024年2月23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制定《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5. 针对巡察反馈“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打折扣”问题。

  (11)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审计监督等相关制度缺失;采购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采购方式混淆;项目技术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内容不完善,对抽取评审专家未作明确规定。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2月23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制定《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印发。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制定《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并正式印发。二是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修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技术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印发。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2)制度执行不到位。如:未严格执行水规院项目技术审查内控制度中关于专家名单审核程序、审查工作标准化流程和审查监督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修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项目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印发。二是已调整优化并启用新钉钉OA技术工作办公流程,对工作节点进行顺序闭环控制。三是已于2023年12月向规划所、工程所、灌区所、移民所通报抽查结果,各部门于1月底完成了第一轮审查成果质量抽查整改反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3)相关制度“清废改立”不及时。如:新修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未及时对原试行制度进行废止。

  整改进度:院内控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梳理清查全院规章制度、意见办法等共80余项,均由院法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均符合上位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新增《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7项;修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项目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26项;废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14项,全面提升制度的规范性、适用性及有效性,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6. 针对巡察反馈“招投标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4)设置不合理资格条件排斥供应商。如:2023年流域防洪规划修编项目,由一般工程咨询单位即可承担,却设定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以上资质,提高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2月27日,召开招投标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人员梳理研究已完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招投标学习宣贯会,学习研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学习。三是2023年12月已聘请法律顾问,对我院所有对外采购文件进行把关。四是成立技术服务采购专项排查工作小组,对已完成采购项目的合同文件、招标流程等进行抽查排查,抽查项目3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①同类项目的支付方式不一致,在后续技术服务采购工作中原则上应尽量统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并进行必要说明;②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要求,未严格响应《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后续技术服务采购工作中应严格响应落实相关要求。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设置不科学评标办法限制供应商。如:2021年12月公开招标四川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省本级项目,中标金额5,897.82万元,将国家已经取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指定水旱灾害模拟机理相关发明专利作为加分项。分别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资格条件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的规定。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2月27日,召开招投标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人员梳理研究已完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控制。二是规范技术服务采购程序,采用招标方式的技术服务采购均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完成。三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招投标相关政策学习宣贯会,学习研读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知识及运用。四是2023年12月院已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院技术服务采购全过程的法务咨询工作,如完成《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绩效评价》等技术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法务咨询。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 针对巡察反馈“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有偏差,管理有漏洞”问题。

  (16)拆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如:2022年5月采购BIM技术规划研究技术服务,将采购预算75万元同一服务类项目拆分为三个子项目自行采购。

  整改进度:一是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责任部门提交采购需求前对采购项目进行充分前期调研,采购过程中,招标小组加强分析研判,避免项目确定后出现招标内容划分不合理导致采购过程执行困难的问题。二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招投标相关政策学习宣贯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三是在招投标相关政策学习宣贯会上,充分学习研读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知识及运用。四是已对目前开展的技术服务采购进行了充分前期调研,合理划分招标内容,确保供应商有能力独立完成承接项目。五是2023年12月已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院技术服务采购全过程法务咨询工作,如完成《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2024年印制服务合作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2024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补充协议2》等技术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法务咨询。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7)存在先实施后走程序的现象。如:2022年预算资金29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022年初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7月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整改进度: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院长专题会,专题讨论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国资室正视问题,对物业、食堂采购项目认真准备前期工作,加强与厅财务处、厅机关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做好新旧服务采购项目衔接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8)采购验收无具体方案,履约验收不规范。如:2023年公车租赁采购,未在合同中制定具体的验收方案;2022年物业管理采购,制定了考核验收办法,但未见考核验收资料。

  整改进度:一是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院长专题会,专题讨论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计划室、国资室、后勤室认真梳理问题,针对采购合同验收,规范制定验收方案,加强采购验收和履约考核,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把控好合同执行中的关键环节。二是对院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和加强验收方案、履约考核验收、资料归集方面的管理要求。三是在采购项目后续工作中,针对每一个采购项目,做到严格执行具体验收方案;认真履行合同考核验收办法,及时收集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9)部分采购合同公告时间滞后。如:2022年12月22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至2023年4月13日才挂网公告,延迟近4个月;2023年5月18日签订食堂外包合同,至2023年6月5日才挂网公告,延迟半个多月。

  整改进度: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院长专题会,专题讨论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国资室认真学习采购制度规定,加强各个工作环节时间节点的控制,做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0)采购需求节能政策落实不到位。如:2023年公开招标省江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项目,在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文件中未选择节能产品选项。

  整改进度:结合近期院服务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工作人员进一步研读政策文件,在工作中明确凡涉及节能产品采购工作均严格按照节能政策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部分采购合同要素不全。如:2022年BIM图形工作站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未签署合同订立日期。

  整改进度:一是对照梳理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合同管理制度(2023版)》中相关流程,结合已完成工作存在问题,在合同拟订、校核、审核、法律方面需加强控制,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修订完善并印发《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合同管理制度(2024版)》。二是2023年12月已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院政府采购全过程,把关招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流程。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22)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根据水规院党委决议对改制前形成的待清理往来账遗留问题与改制后的往来账进行分列设置辅助核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个人往来账中挂在职工个人名下的金额高达5,272,117.06元,实际为经办人员报销单位的电费、网络费、职业年金、体检费、合同预付款等,并非职工个人与单位形成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出现会计差错,造成虚构的资产负债,带来利益纠纷。

  整改进度:一是财务相关政策已及时在部门内部宣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体部门人员学习,并制定了今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二是已完成分别设置改制前、改制后往来账,进行辅助核算。三是全面完成个人往来账务清理,不属于个人业务的往来款不再挂个人名下,设置了相应的项目类别。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3)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存在资金管理风险。如:2022年5月财记128号凭证,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先后收到公房租金5笔,共计42,700.00元,未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直到2022年5月才入现金账并上缴财政;且现金收据上仅在出纳处签了“王”字,未见会计签章,未盖财务专用章。

  整改进度:一是已严格执行《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资金管理制度(试行)》,今年1-3月应缴财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已严格执行《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2024年1月,经院长专题会讨论制定日常报销流程图并印发,明确财务各岗位职责。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4)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先出差后审批的问题。如:2023年4月财记27号、37号凭证,2人分别赴兰州参加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可研报告复审会、赴北京参加泸州永宁水库可研审查会,会议期间公杂费未减半报销,多报公杂费120.00元、80.00元;2023年3月财记167号凭证,2023年4月财记263号凭证,个别职工2023年2月20日至3月4日赴攀枝花参加安宁水资源配置专组,出差审批同意时间为2023年3月6日。

  整改进度:一是对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清查,违规报销差旅费用人员2人共计200.00元,已将多报费用全部退回财务基本账户,并上缴财政。二是规范钉出差审批流程程序,明确审核重点,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把关。三是钉钉出差申请流程已进行优化,对临时更改出差地点的,在出差申请流程中特别备注说明。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5)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如:2022年11月办公楼更换水泵设备一套,设备及安装费共计9,845.00元;2022年12月购置新办公楼1楼防火门5套,共计12,349.10元,其中4套金额分别是2,611.20元,1套金额1,632.00元。以上固定资产均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1月国资室、财务室分别已调取当时采购合同和记账凭证资料,现场比对资料内容核实实际情况,并整改完成。二是财务相关政策已及时在部门内部宣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体部门人员学习。三是按照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已于2024年1月进行了账务调整工作,将费用化物资调入固定资产账。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6)财务审核监督不到位。如:2023年5月财记45-48号、50号凭证,原始凭证中均未见财务审核签章记录;日常税费、公积金等费用支出未履行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未见单位领导审批。

  整改进度:一是严格规范会计基础工作,2024年1月,经院长专题会讨论制定日常报销流程图并印发,并更新了报销单据模板。二是已严格履行日常税费、公积金等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均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行支付。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7)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存在随意涂改的情况。如:2021年6月财记215号凭证,大小写金额不相符,且未见修改人员签章;2023年6月财记47号凭证,报销单金额有修改,未见修改人员签章记录;2023年5月财记74号、75号、81号凭证的差旅费报销单存在财务审核均使用红字填写金额的情况。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1月,经院长专题会讨论制定日常报销流程图并印发,并更新了报销单据模板。二是财务审核修改均使用黑字填写金额并签章。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8)会计人员未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如:2022年12月财记204号凭证,报销2022年法定节日补充福利费用,发票明细显示共购买粮油套装573份,而后附的领取签字表显示共发放579份。

  整改进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财务审核管理环节,实行三级审核制,提前介入对票据的审核把关,同时对各部门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杜绝发生票实不符的低级错误。二是就该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对2022年、2023年工会发放福利账务进行抽查,共抽查11张凭证,其中2022年5月财记2号-4号凭证,报销气排球比赛购买队服费用,发票显示购买运动服共计150套,未附领取签字页。现已要求经办人员补充完善领取签字表,并附凭证后。2023年3月财记10号凭证,报销会员生日蛋糕福利费用,发票显示购买蛋糕564个,附件签字领取页显示发放555个,缺离退休人员工作室9人。经核实,为经办人员漏附附件,现已补附凭证后。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9)未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2023年3月财记111号凭证,3人开展水利规划座谈交流接待内江市一行9人,接待审批单审签日期在接待发生之后,出现先接待后审批的情况,且未附接待清单。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1月17日,经院党委会通过,修订《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24版)》并印发。二是财务报销已严格按新颁布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3年1-3月期间9辆车维修费45,114.37元,未见公务用车送修单和维修项目清单;2023年1-3月期间车辆更换轮胎26条和蓄电池7个共43,730.00元,均未见维修申请审批记录和废品处置记录;2023年4月跨年度报销2022年7月-12月期间的公务用车费用2,464.00元。

  整改进度:一是后勤工作室于2023年12月组织全体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流程,严把审核关。二是从2024年度开始,每辆公务用车维修需填写维修审批单经审核签字后送指定维修商定点维修。外勤车辆小维修,经院后勤工作室同意后就近维修,发票需附上乘车人签字证明。报销时发票、送修单、维修清单须齐全。三是后勤工作室已于2024年3月15日准备好库房,将车辆维修后的废品集中存放,拟于年底报国资室按相关办法处置。四是后勤工作室严格按2024年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得跨年报销各种费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 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31)主要负责人落实“末位发言”制度不严格。如:2021年第44次党委会讨论干部人事事宜、2022年第17次党委会讨论青华路22号院新办公楼维修改造设计相关事宜、2023年第18次党委会讨论院办公楼迁建化粪池项目提案事宜等,水规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均未落实末位发言。

  整改进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严格落实好“末位发言”制度,坚决防止一把手先定调,讨论流于形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2)“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发言不充分、记录不严谨。如:2021年第48次党委会审议中干评优、2022年第17次党委会审议追减“三公”经费预算指标、2022年第34次党委会审议《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第8次党委会讨论干部任用人选事项等,均未见其他党委委员发表意见记录。

  整改进度:党委委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召开党委会前做好酝酿准备,确保班子成员全面了解上会事项,做到会上充分发表意见;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做到格式正确,表达准确,客观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反映会议内容和全过程,保证会议决策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0. 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33)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完整,且内容雷同。如:近3年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同程度缺少查摆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2名班子成员2022年、2023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全文内容重合度极高。

  整改进度:院党委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相关工作要求,7名班子成员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为出发点,在学习研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谈心谈话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项问题进行深入查摆,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材料,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进一步完善梳理针对问题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与往年内容雷同的现象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4)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辣味不足。如:近3年的民主生活会,对多名同志的批评意见仅停留在工作层面,未触及思想灵魂。

  整改进度: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主题,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红脸出汗动真格,有“辣味”,不怕揭短亮丑,胸襟坦荡,相互帮助,真正达到触及思想灵魂,凝聚共识、团结奋斗的良好效果。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5)部分党支部没有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召开支委会。如:近3年支部工作手册显示,个别党支部未见支委会记录、个别党支部只有1次支委会记录。

  整改进度:院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做到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并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院党委于2023年12月25日对党支部支委会召开情况进行抽查、反馈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 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谨,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问题。

  (36)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如:近3年干部选任动议环节均未明确提出任职条件和选拔范围;2名同志试用期内调整工作岗位。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3月15日,院党委印发了《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了监督与管理。二是在动议环节明确了任职条件和范围,提交方案至院党委会审议并执行,确保符合标准和程序。三是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相关目标与要求执行,非必要不调整岗位,保障干部队伍稳定连续。四是通过强化培训等措施,着力提升人事干部专业素养,确保相关制度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7)干部队伍“老化”“弱化”现象较严重。水规院现有在编职工589名,平均年龄51岁,其中51-59岁占63%,40岁以下仅占14%,5-10年内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比例超60%,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现象严重;技术人员专业与主责主业不适配,主要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电力类和经管专业为主,约占68%,不能较好支撑全省水利规划、技术审查等工作,成为制约单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整改进度:一是2023年12月针对院业务流程进行梳理,通过调整组织架构以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对院移民与督察事务室、安全应急室进行拆分整合,分别设立移民事务所、安全与督察事务所、灌区事务所三个部门。同时,对院7个部门进行了更名,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范围。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积极开展公招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的11人中10人已聘用上岗,1人放弃聘用;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人考察工作,其中14人已得到水利厅录用批复,预计9月中旬聘用到岗,其余6人的聘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2024年3月15日,经院党委审议通过,新增《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并正式印发。2024年2月29日之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2024年的培训计划;现已选派1名干部在阿坝州水务局挂职锻炼。四是全面落实院考核激励相关制度,对参与协同厅各处室和帮扶工作专班表现突出的职工在2023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绩效分配中增加工日、岗位晋升聘用中增加分值等,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将“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1年以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水利综合帮扶、援彝援藏、科技下乡、挂职锻炼等基层工作经历或水利厅各部门协同工作经历的人员”写入《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完成情况: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12. 针对巡察反馈“干部日常监管不严格”问题。

  (38)未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如:近3年无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无培训预算资金,未组织对干部职工系统性的教育培训。

  整改进度:2024年2月29日前,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提交2024年培训需求。院根据2024年培训预算资金,已结合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制定2024年院培训计划。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9)违规挂证兼职问题仍然存在。如15名职工分别在四川省兴科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宁夏丰宇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挂证。104名职工挂证兼职现已显示离职状态,截至2023年9月,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整改进度:水规院安排专人跟进清理违规挂证问题。截至2024年3月27日,巡察组反馈的违规挂证人员共15人全部完成注销手续,整改完毕。截至2024年6月底,水规院自查清理发现的6名违规挂证人员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0)人事档案室建设不达标。档案室设施不齐,人事档案现临时存放在办公室一楼,未做到“六防”,档案管理存在安全风险,未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

  整改进度:一是已主动与水利厅人才中心沟通协调,并由人才中心初步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保管服务实施方案》。正在开展“人事档案管理”技术服务采购工作,拟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对可承担本项工作的服务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价格和社会信用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采购项目调查报告》,计划将院职工人事档案分批移交给具备相应资格及相关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管理。二是按照人事档案室“十防”要求,梳理出需要完善措施、列出采购清单、通过上报审批,目前已完成防霉剂、灭鼠药、防火警示牌、火灾(烟雾)探测器、除湿机、防光窗帘等采购及安放布置工作。

  完成情况:第一项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41)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如:未及时开展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审核工作;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未完善,任前公示落款单位未盖章,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责任清单未签字等情况;抽查干部人事档案75卷,其中45人重新签订的聘用合同未及时归档。

  整改进度:一是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审核工作已完成。二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补签字2人。三是干部任前公示落款补盖章32人次,干部任免审批表补签字51人次,选拔任用纪实清单补签字37人次。四是截至2024年7月,已完成全院502名在职职工(不含院级领导、退休人员和离岗创业人员)共1004份合同的核对与更正,并归入人事档案管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3. 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

  (42)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如:查阅近3年党委会记录和《党支部工作手册》,未见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记录,未见开展督导、检查党建工作的相关记录。从谈话了解,领导班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方式简单,创新举措不多。

  整改进度:一是院党委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2024年2月5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3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并对2024年党建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分管院领导分别听取了联系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作出指导。院党委于2023年12月25日—29日对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以“督导台账”形式形成反馈意见,查漏补缺、跟踪回访,确保支部工作保质保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3)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情况。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紧密,未完全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如:查阅近3年党委会记录和党委发文簿发现,与党建工作相关的记录均是“发展党员、活动开展、支部换届”等单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2月5日,院党委组织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会上对院2024年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同步部署,要求党建业务一体落实推进。二是根据考核工作部署,现已梳理完成部门考核提纲,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细化考核指标,做到依据恰当、量化充分。三是院属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会上积极围绕院中心工作、部门职能职责等展开研讨,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024年1月以来共开展活动38次。

  完成情况:第一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14. 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44)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要素不全。如:30余本支部手册基础信息登记不全,“支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名册”“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记录”等未填写或填写不全;如:部分党支部记录要素不全、记录随意或以纪要形式进行记录;部分党支部手册没有做到一年一记。

  整改进度:一是党委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5日已收集整理全院在职19个党支部2021—2023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对记录不完整、要素不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并形成反馈台账,跟踪督导,各党支部规范手册记录。二是从2024年起,各党支部实行党支部工作手册一年一记,规范填写。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5)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如: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填写不完整;个别党员政治审查材料缺失,缺少对其父母的政审材料或政审调查回函、政审报告等;部分党员入党培养阶段思想汇报次数不够。

  整改进度:一是院党委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及厅最新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完善发展党员相关工作流程,2024年1月15日—19日对2023年度已完成发展党员程序的新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共计24人的入党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补齐31份思想汇报,完善《入党志愿书》。二是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系统学习,院党委办公室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严格政审要求,规范发展流程。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6)党费使用不规范。如:超范围使用党费报销灭蚊灯、U盘、雨伞等费用;28人违规使用党费报销伙食补助及公杂费,共计5,000.00元。

  整改进度:一是2024年1月4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规范使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二是2024年2月28日院党委传达了《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党支部开展学习,党委办公室进行一对一答疑。三是全面清查党建活动中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及公杂费的人员及费用,举一反三,除巡察查出的28人外,另查出7人次也存在违规报销行为,逐一通知相关人员,共计35人次,退费金额5785.00元,违规报销费用于2024年2月28日已全额退回财务基本账户中,2024年2月29日上缴财政。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7)支部换届不规范,支部书记人选有涂改。如:个别党支部选举由党员群众联名推荐支部书记和支委,未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记录中支部书记人选有涂改的痕迹。

  整改进度: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规范选举流程。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纪委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协助党支部进行资料整理及归档。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5. 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各项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

  (48)落实水利厅作风整顿“全覆盖”要求有差距。如:部分科室有81人未提交问题清单;未组织2022年3名新入职人员及时查摆问题开展整改。

  整改进度:一是各党支部牵头,以部门为单位,全面清查2021年—2023年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整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清单,个人未及时提交清单的即刻提交,新入职人员未进行查摆的即刻补充查摆。截至目前,收集到2021年作风整顿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电子版共327份,纸质版共363份;2022年作风整顿个人检视问题清单电子版共528份,纸质版共110份;2022年深化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工作“见人见事见物”清单电子版共535份,纸质版共47份;2022年深化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工作回炉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电子版共536份,纸质版共159份;2023年深化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工作“回头看”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电子版共484份,纸质版共184份。二是各党支部严抓严管、督导到位,持续推进作风整顿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一观三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9)深化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工作中整改的“会风文风不实,文稿层层把关不严”问题反复出现,边改边犯。如:川水规党〔2023〕43号、川水规党〔2023〕48号文件存在行文主体错用。

  整改进度:2024年1月17日至18日,院纪委办、党办、院办联合开展公文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共查阅2021年以来公文发文300余份,与相关部门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沟通2次。并将检查反馈情况在院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院纪委跟踪督导整改。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0)2022年6月“跑冒滴漏”大检查指出“超标准报销会议费”问题仍然存在。如:2022年12月超标准报销会议场地费6,600.00元。

  整改进度:超标准报销会议场地费,已与办会酒店核实,实际为场地费和餐费,已请办会酒店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室加强学习《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这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院党委将持续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有力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切实做到“两个维护”。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锚定整改目标、紧盯整改任务,全力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二)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工作。院党委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一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停步、不懈怠,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三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四是对整改任务进行科学分类、提炼总结,对表象不一但同根同源的共性问题挖深挖透“祛病灶”、汲取教训“防复发”,对个别存在的个性问题抓早抓小“灭火苗”、未雨绸缪“消隐患”。

  (三)强化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执行能力,不断巩固拓展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以逗硬执纪、严肃问责全面提促整改成效,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思想懈怠”“执行打折”等不良现象进行有力震慑,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规矩意识与纪律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坚持不懈提振作风,促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固化成果,推动中心工作迈上新台阶。始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始终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采购、审计项目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持续建立和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把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与院的发展贯通融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厅党组“3226”总体工作思路,以《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方向,聚焦水利规划、技术审查、大质量管理支撑、水利移民及督察、科技创新、应急抢险等“六大方面”工作,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实化举措,积极发挥技术协同保障作用,以强大的整改工作合力全力助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64797485;邮政信箱: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2号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10072;电子邮箱:869893962@qq.com。

   

   

   

                       中共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4/9/4/bd7d47958da143b08a1c4e6d34c4159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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